2012年4月6日 星期五

犯口舌

某日逛菜市場,發現久違的玉米老闆,又開始煮玉米了,四支糯玉米五十元,已經有幾個女人人手一套夾子和盆子,圍著煮好的玉米挑選。

見有人結帳離開,我就乘隙加入「戰局」。

見到有人夾起玉米、用手指押一押、捏一捏,放回去,再拿再捏,我看不過,就說:請不要用手捏好嗎?捏過的自己買了也就算了,還要放回去 ......

未料那位「淑女」竟然氣虎虎地叫說:你可以不要拿啊!

我說:後來的人誰會知道哪一根是被捏過的?

「淑女」又氣虎虎地叫說,你到底說夠了沒?口渴不渴啊?要不要我買一杯飲料給你喝啊?

擺明了那位「不識字兼沒衛生」的「淑女」就是衝著我來的,我就回她:好啊,很歡迎!

其他圍著玉米的女人們,就看著徐娘我和「淑女」雙簧!沒有人幫腔。

我繼續述說用手指掐任何熟食的不當。她說:說夠了沒?這麼多人看你,你不覺得丟臉嗎?

我一反平日的溫文,反譏她:妳才該覺得丟臉吧,妳這樣的行為!

她很快地走人,女客們開始有人附和說,對啊,這買了就吃的東西本來就不應該用手去捏,老闆都有給夾子了。也有人講:老闆都不說;我答說:老闆當然都不好意思講顧客!

其實賣熟食的人應該有一套規則,避免顧客用手挑剔食物﹝或對著食物一面說話噴口水﹞,才能保障其商品的安全衛生,而消費者也應該有這樣的衛生意識,都已經是廿一世紀了,不該再有不公德的行為。

原本我可以拒買的,但個人的抵制力量實在有限,總該有人出頭作機會教育吧,何況那時自己好想吃玉米!

因為不知道有沒有拿到被「淑女」污染過的,雖然老闆總會把玉米泡過鹽水後再交給客人,為了保險起見,回到家先放電鍋蒸過,消了毒才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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