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了美國脫口秀天王歐普拉女士在瑞士的精品店遭到歧視。
歐美之間畢竟流行文化還是有些差距吧,店員不識「歐普拉」應該也不奇怪,只是商店經營者,不管你的自我感覺的等級有多高,對上門的潛在顧客表現出非常明顯的差別待遇,就是歧視,也許是預設這個人的口袋不夠深,或者根本就因為非我族類!
我曾聽說過早期「田僑仔」的故事,發生在南部香蕉大王崛起的年代。
話說有鄉下老農衣著簡陋,大約是穿著滿是褐色「香蕉乳」的汗衫頭頂著斗笠,口袋裡裝著滿滿的、成疊的綠色大鈔 (當年的百元大鈔),進城消費採購。
這樣外表的人大概很難讓城裡人把他和富翁或有錢人連結,想當然耳他受到冷落。直到故事末了他秀出綠油油令人目炫的鈔票才「被知道」:人不可貌相啊。
其實在各個時代、不分種族或社會都存在著「歧視」,可謂歷史悠久,如今社會已進化到尊重個別差異的廿一世紀,國家民族的界線越來越模糊,各色人種的往來也越來越頻繁,大小商業行為充塞生活的每個環節,明顯的、表面化的歧視已經減少。只是歐普拉事件竟然發生在瑞士這樣的「文明先進」國家,就太令人匪夷所思。
自己也遇見過類似歐普拉的事件,在年輕時。
我是從南部上台北讀書的 (老土),感覺同學們多很快地褪去高中女生的青澀,羨慕許多同學的穿著讓她們增色,尤其是斗篷式的紅黑條紋蘇格蘭式圖案的外套更是吸引我。
因為眼見父母親一直是那麼勞苦、很艱難地賺錢,為了栽培子女、期待未來更好的生活,我儉吝地對待手裡非常有限的生活費;沒有人敎導我這才脫離制服者如何穿社會衣裳,父母給什麼樣的衣服能搭就穿,對自己的打扮穿著儘是缺乏創意。
一日在百貨店的櫥窗中看到類似自己夢寐以求的斗蓬外套,那時還沒有自己買衣服的經驗,鼓起勇氣問店員:可以拿出來給我看看嗎?
女店員沒有立刻拒絕,卻慢條斯理地回答說:你買不起的!
她真有識人之明啊,現在的我該承認這點!當年的我是買不起,可是連看都不給看,也不告訴到底是怎樣的價格會讓我買不起,拒絕可能的顧客,實在不識「生意之道」,也太傷人。
由歐普拉事件、憶及自己的相同經驗,領悟到一個可能性:我喜歡買斗篷式的外套,會不會就是當年被歧視的後遺症產生的「空洞」而極力想要填補呢?
而當年無自信的我有沒有因此「立志」:總有一天我可以買盡天下!?已不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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