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上周六馬祖的博奕公投通過了:多數居民同意馬祖設賭場!
我相信反賭聯盟及許許多多心懷理想的大眾對此結果大失所望是必然的,但是在這不景氣的時代,理想要如何堅持?
幾年前台灣要「設賭場拼經濟」,選定澎湖為目標地點,為了「公平正義」,採多數決,由澎湖居民公投。不記得當年開發商是否有釋出什麼利多,反正也經過反賭聯盟大力鼓吹反賭運動,終讓理想派占了上風。
不久前我山居參加活動,不問世事多日,下得山來竟有「山中無歲月」之慨。注意到馬祖博奕公投時只剩兩天!更重要的是聽說了開發商承諾將提供馬祖居民每人每月新台幣八萬元的回饋金!
新台幣八萬元?!首度就業的年輕人起薪多不到三萬,要熬到月領八萬,要經過多少年的職場焠煉才能達陣?莫非居民是看在這個大蘿蔔份上,被迷惑了?
我反省自己,如果是我:現在、我的地方、也有類似情況,開發商同樣豪氣,按月給付每位居民新台幣八萬元,我會不會就棄械了?可能性很大,畢竟金額夠大到涵蓋我的生存所需、加上稍好的所謂的精神生活之需!(不是說「衣食足而後知榮辱」嗎?)
理想與現實的拉鋸,在經濟學上會產生機會成本。社會已進步到群體生活上的每個細節都要能夠「量化」,用數字說服人比起用模糊的仁義禮智信等理想字眼還明白,新台幣八萬元就是很具體的數字。
然而後來新聞呈現的結果似乎並不是這樣;每月八萬元的回饋金並非直接來自開發商,也非直接進入民眾的口袋,更非八萬元一次到位!而是透過政府的稅收,從一萬八千元或者某個金額起跳,回饋方式為何其實均未定案,結局如此,我認為馬祖的民眾被騙了,前述虛擬的我也被騙了。
所謂經由民主方式決定眾人之事,結果未必是最佳,畢竟是較多數人的選擇,當然這種可能不符某些理想的選擇,投票者的理性之外,有可能來自威迫、也可能來自利誘;無論如何,勝利的多數以及被迫接受的少數均得承擔選擇的後果,好的後果當然慶幸,萬一不好呢?大概只能期待公權力發揮力量,將之扭轉吧。
到底馬祖這個彈丸之地、曾經的反共前哨站適不適合蓋賭場、發展博奕觀光,非我輩小民得以置喙,現階段確定的只是當地可以「合法地」設賭場,如此而已。果真開發商決定開發,許許多多觀光博奕事業所需的相關物資設施、營運後的輔導管理,以期對當地居民的生活影響與環境衝擊降至最低;政府曾矢言將採新加坡賭場的管理模式,我們真的只能期待執政官員們的智慧與執行力了。
天佑馬祖!
天佑台灣!
這個事件裡,公投結束通過了,但支持賭場特定區的團體意思不表示清楚,建設計劃也語焉不詳,只說要建設、要發利多,欠缺理性公聽。這樣假民主公投的形式,只能稱為假民主形式,金權支票綁架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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