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東情勢緊張,戰爭似乎一觸即發,民生重要物資「石油」主要來源就在中東,這樣的情勢讓投機者有機可趁,油氣都要大漲價,不管個人是多麼環保節能,還是難免受到衝擊。
昨日用瓦斯爐煮飯時,發現瓦斯竟然沒了,實際使用還不到一個月哪,怎麼會這樣?
長久以來一桶廿公斤的瓦斯在我這「一日一炊」的小家庭可以用兩個月以上,夏天少用熱水還可以用更久,更何況整個七月就有一個多星期因為外出而沒開火。第一個想到的理由是:
有沒有可能這一桶瓦斯的重量不足?
去電瓦斯行詢問,當然不承認瓦斯桶重量不足,還告訴我:根據我們的紀錄你本來就大約兩個月叫一次瓦斯啊!
我說:是啊,就因為這次用不到一個月就沒有瓦斯了才會覺得奇怪!
但對方仍是只講他的、不聽我說的,我只好說:看樣子我只能去問消基會了。不再囉嗦、掛上電話。
隔沒幾分鐘可能是瓦斯行的老板娘來電道歉,當然說的也是他們賣方的那一套,畢竟是老板娘,維護自己的利益之外,會兼顧顧客的心情。她問我,要順便叫一桶嗎?據說桶裝瓦斯又要漲價了。我探問調幅多少,她說不知道,但承諾送瓦斯來會順便檢查桶子是否有漏氣,若有,就賠我半桶的錢。
處理客訴給這樣的答案還差不多,即使對錯有無漏氣的結果都是他們說了算;當我質疑已經用完的空桶如何測漏?她說,桶內會有餘氣,他們自然有方法。我只能接受她的說法,畢竟要如何讓她接受我對瓦斯桶也許漏氣或斤兩不足的質疑?難有證據。
用這麼多年的桶裝瓦斯,我感覺政府主管機關似乎是刻意忽略這一塊的管理,任憑瓦斯經銷商宰割顧客:
※ 汽柴油在全國各地的加油站沒有價格差異,但桶裝瓦斯價格卻是各處不同,瓦斯行說是因為運費成本不同;
※ 加油必有發票,買桶裝瓦斯卻沒有發票、瓦斯行可以不必開發票,稅捐機關如何查核瓦斯行的營業所得?
上網搜尋桶裝瓦斯價格,確實同樣在台北市,各區各店就有多種價格,當然價差不算大,難道政府主管機關只要看到桶裝瓦斯沒有「統一價格」就表示沒有聯合壟斷市場,就是公平合理合法 (合公平交易法) 了嗎?
曾經注意過消防單位宣導要消費者注意瓦斯桶的檢驗日期,然而主管機關可以不做例行的查核嗎?我所用的這家號稱「合法經營」的瓦斯行,他們給的桶子往往都不符消防局的宣導所說的定期檢驗,甚至又髒又舊,跟他們的送貨員反應也屢屢得不到改善,難不成我真的必需勇敢地當一次壞人,向誰檢舉嗎?
政府公佈台灣人的幸福指數很高,是亞洲最幸福的人,看來還是馬政府團隊一貫的自我感覺良好、他們自己的幸福感而已,普羅百姓面對的是各項民生必需開支的物價節節攀升,所得水準倒退,實在感覺不出幸福何在。就以這個瓦斯價格、瓦斯容器的管理糾察,主管機關到底有沒有切實的執行?要不然也要告訴老百姓可以「怎麼辦」啊!
後記:調漲前夕瓦斯送來了,檢查結果當然有一如預期地是「沒漏氣」,瓦斯短少了一個月的量消費者我只能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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