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9日 星期日

好好用的兩百元

九月十月份的發票開獎,幸運的天使終於眷顧到我了,讓我中了兩百元!

發票上的消費金額一百七十元,等於我免花錢買了麵包,又白賺卅元。

於是按照自己本來的心意,即使獎金還沒領到手,就把新台幣兩百元先捐出去了。

第一個優先的捐款對象是我們的教堂。多年前教友們希望能開源,想到募集發票這一招,但是沒成功;那時已有不少公益、慈善團體鋪天蓋地地募集,也許有些人的發票已有去處了所以難割愛,而我沒有捐出是因為想保有那份對獎、明知機率渺茫的中獎的樂趣。

雖然沒有捐出實體發票,某次拿到一慈善機構發的卡片,說明只要在使用電子發票的商店購物,就可以直接把發票開給該機構,這真是募集發票的好法子!幸而尚未使用電子發票的商店還不少,我的消費還能保有一些期待無窮的樂趣。

上次返家,為了方便某件事向母親報備要去買她從未使用的東西,媽媽當然說沒必要,但我說:「我發票中了兩百元,可以拿去換!」她就沒意見了。可惜櫃員說中獎發票換購要驗身分證,我沒帶只好作罷,那次還多買了自以為家裡需要的物品,總共花了三百多元!

家鄉有一家賣紅豆湯、燒冷冰聞名的甜點店,是從小就很垂涎卻難得享用的點心;雖然現在的我們即使每日以此甜食果腹也不會造成經濟負擔,歲月卻早不許我們放肆了。我約妹妹一起去大快朵頤一番,平時為了健康故,我們割捨不少口腹之欲;強力說服妹妹和我自己,只此一回,慶祝我中獎。

於是同一個兩百元又讓我們滿足一次!

今早把證件備齊前往郵局,終於把中獎發票換回新台幣兩百元了,才想到說:

這兩百元真是好用哪,竟然可以讓我預支了三次滿足,真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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