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一封轉寄文件,「高速公路交警真摯用心的忠告」,確實有許多駕駛人的壞規矩,造成不少人的遺憾!
自己就遭遇過兩次極惡意的駕駛;還好謹守道路限速及規則,更叨天之幸,未釀成災害。最近的一次情況是這樣的:
在空曠少車的一號省道開車北上往嘉義,接近南靖糖廠休閒園區,想停下來吃午餐。於是轉到內側車道,當時外側車道幾近並行的是一部大客車。接近紅綠燈的十字路口,因為要等待左轉,我放慢車速。有一部黑色賓士大轎車突然從大客車後方插入內側車道,也就是我的前方,感覺那車簡直就要擦撞到我的車了。
其實在那樣的距離與空間,應該不會有人如此超車,畢竟路口的紅綠燈就在咫尺,即使當時直行是綠燈,因為算是市區、駕駛人通常都會減速且循序漸進的。
未料他擠到我的前面之後,竟然把車煞住!明明前方是綠燈啊!我當然只好趕緊煞車跟著停駐在車道上。直覺那輛左後側鈑金已凹陷的賓士大車恐非善類。感謝上帝!當時並沒有車輛尾隨著我。
我思索著,難不成那位駕駛認為我擋了他的路?然而在我持續注意的前後視線範圍裡,他才是闖入者!在我轉入內側、減速、預備左轉,前方少數幾部車輛慢速前進,這輛賓士車是突然出現然後驚險插隊,莫非他想製造車禍?
大約過了幾秒鐘,那輛車才緩緩起動,也在霎那間又加速揚長而去;被迫停車之時我有點害怕,但仍默唸著那車號、待停妥後記下來 3129-SV。
不難想像,如果後頭有大車行駛著,又沒有保持距離,恐怕此番我小命即休矣。唉!惡意的駕駛啊,造成社會不安。
多年前在高速公路上被惡意駕駛超車的經驗與這次類似:我為了超車轉入內側超車道,有一部車急駛過來,超到我前面之後竟然煞車,在瞬間我也必須緊急煞車,後面還有其他車,幸而遵守安全間距規則的駕駛人還是多數,讓我免於被追撞。
有一次在石門水庫附近道路也是被超車,情況倒沒有這般惡劣,超車者僅煞一下,大概是要讓我能看清楚他車桿上貼的譏笑被超車者的貼紙:「慢吞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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